公共設施:公用冰箱、飲水機、停車場、第四台有線頻道、寬頻上網。
代辦賞鯨、泛舟等套裝行程服務。
代辦汽機車租賃。
提供花蓮旅遊資訊及諮詢服務。
匯款銀行:花蓮二信
銀行分行:富國分社
戶  名:劉振國
代  號:216
帳  號:06000400112221
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日期、房型...方便確認。
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6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倡導節政府約能源政策,入住二日以上貴賓離開民宿未關閉冷氣,民宿主人有權入房代為關閉電源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
為維護民宿住宿品質一樓客廳使用時間為AM08:00-PM23:00時整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